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 新增高压辊磨系统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0 1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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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将本次评价内容做出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林业局鹿鸣林场
项目总投资:12837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BNO.1转运站、预先筛分车间、高压辊磨车间、控制筛分车间、BNO.2转运站、BNO.3转运站,以及配套的BNO.2~BNO.8联络胶带机通廊、配电室、除尘器、循环水站等工程,并将BNO.1胶带机改造为可逆胶带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0458-6189168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林业局鹿鸣林场
邮政编码:152500
电子邮箱:124810352@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省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451-8233057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与化工路交汇处联东U谷·香坊科技创新谷1栋
邮政编码:150038
电子邮箱:2573836987@qq.com
(四)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建设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